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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 一般规定


6.1.1 充换电设施供配电系统应统一规划设计、分期实施,并应根据充换电设施的规模、容量选择电源电压等级和供电方式。
6.1.2 充换电设施的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》GB 50052和《低压配电设计规范》GB 50054的有关规定

条文说明
 
6.1.1 充换电设施供配电系统需立足当前,适合未来发展。因此,需统一设计、分期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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